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一百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