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已修改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一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