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已修改侵犯专利权行为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专利法的规定确定民事责任;发生在2001年7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专利法的规定确定民事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