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6年8月1日
- 施行日期
- 2026年8月15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6年6月24日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2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废止《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2021年3月26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