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4年2月22日
- 施行日期
- 2024年2月22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2月20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五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