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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有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业力量,对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人员以及公众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援助服务。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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