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未标注

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中的“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

修改、废止的决定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