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社科联)或者其他承担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机构负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