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八条有效湖光岩景区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湖光岩景区总体规划,其选址、布局、高度、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湖光岩景区的景观和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妨碍游览。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