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一条有效湖光岩景区内的单位、个人和游客应当保护湖光岩景区的水体、火山地质遗迹、地形地貌、林草植被、文物古迹、园林建筑、石雕石刻和各项设施。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