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