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第六章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第四十七条有效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州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每年5月为全州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