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的,法制委员会应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