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