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