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