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对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相关证据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认为涉及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