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法制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可以对有关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研究答复时,应当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