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以下统称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