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十八条已修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