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月亮山梯田保护区域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