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第六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