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促进第三十六条有效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培育乡风文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