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促进第三十四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文明祭扫,规范殡仪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