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技术标准、专业技术规范等提供物业服务的,录入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二)被解聘后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撤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物业管理混乱的。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