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规划,并纳入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投入、布局、用地和规模。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