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大青山前坡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大青山前坡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