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社会参与第四十七条有效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评比表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