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社会参与第四十二条有效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