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2月2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