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认为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的,由法制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主任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