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章 维护保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电梯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在本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首次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材料。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救援电话、办公场所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