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全民阅读活动宣传推广以及对农村地区开展全民阅读工作的扶持力度,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经费投入。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