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每年4月至6月举办“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活动。在世界读书日(4月23日)、孔子诞辰日(9月28日)和其他重要文化节庆日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倡导公民积极参与全民阅读。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