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按照城乡规划、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河道管理、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