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对在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