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