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