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社会保障、经营管理和出版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文化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