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六章 生态文化第四十八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成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宣传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活动,弘扬生态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