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