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社区。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