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