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年度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于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确定。

立法计划确需调整的,提案人应当说明理由,由主任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