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第四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抚顺日报》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