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或者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