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