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