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强化司法鉴定活动监管和鉴定质量监督,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