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规范容错实施程序。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